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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参众两院均通过“特定秘密保护法案” 发表时间:2013年12月06日 | 发表人: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中新网
日本首相力推的“特定秘密保护法案”把防卫、外交、防止间谍活动和防止恐怖活动四个领域内特别需要保密的情报指定为“特定秘密”,所有行政机关都可以指定“特定秘密”。
据介绍,该法案主要针对公务员、议员、警察等人群。日本现行《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对泄密者最高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新法案把有期徒刑期限提高到10年以下。新法案还规定,“特定秘密”保密期限为5年,可以多次延长。保密期超过30年的,需要得到内阁批准,最高期限可达60年。
有人认为,“所谓‘保密’就是欺瞒,其本质是‘国家秘密隐瞒法’。这一法案会从根本上剥夺国民的主权者地位,目的明显在于通过修改条文解释改变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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